镇银监复〔2014〕10号
中国银行镇江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城西支行更名的请示》(镇中银报〔2014〕2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扬中城西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开发区支行。
二、你分行应在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工作,并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
三、你分行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