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银监复〔2013〕109号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普善路支行开业的请示》(建镇报〔2013〕536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丹阳普善路支行开业,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普善路支行,地址:丹阳市普善路与华昌路交界处普善人家83幢101室。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普善路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结售汇、外币储蓄及其他需要开办的业务;办理代收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其上级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王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普善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普善路支行开业后,你分行应督促其认真执行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业务资料。
五、你分行应于接此批复后10日内派员持你分行介绍信、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文件和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普善路支行开业后,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该机构的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
此复。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