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开业的请示》(信银镇字〔2012〕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含在行式自助银行)开业,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报业大厦1-2层。
二、核准陈雪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服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理财、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开业后,你分行应督促其认真执行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业务资料。
五、你分行应于接此批复后10日内派员持你分行介绍信、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文件和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开业后,你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该机构的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
此复。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